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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只發表於晉、江、文、學、城, 如有轉載,全是盜版 他唯一一個練到大師級的生活技能就是廚藝。
不過這是常態,多數玩家等級最高的生活技能都是廚藝。
全息網遊裏飢餓值太高真的會讓人覺得肚子餓,嗑藥能保持體力, 可是飢餓值不會有變化,只有喫食物纔會減飢餓值, 這意味着儘管嗑藥之後你活力十足, 但是你還是會覺得餓……你要是十天半個月在遊戲裏不喫東西, 你就得餓上十天半個月的。
不會餓得很過火。
但還是很餓。
那些年大家等級都低, 無數玩家在神眷大陸中有生以來頭一回體驗到“餓”是個什麼感覺, 被困在特殊地形裏瑟瑟發抖。
玩遊戲之前文卿瞭解過,再加上吟遊詩人就是要到處跑來跑去,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被困在哪裏出不來的尿性,文卿第一個練、並且持續不斷地堅持練下去的生活技能就是廚藝。
做出來給自己喫的東西, 怎麼勤奮做任務都不爲過。
所以即使是在條件非常簡陋的情況下,文卿也認認真真地爲一隻兔子採集了不下於十五種調味料,用小刀在兔子身上割了幾道,將一部分調味料均勻地撕碎後塞進剛纔割出的縫隙裏,然後小心地轉動表皮漸漸泛光的兔子, 一邊轉動, 一邊把另一部分調味料塗抹在兔子表面。
野生的動物一般沒有太多油水,文卿挑選的兔子已經是他看見的最爲肥厚的一隻,隨着溫度的升高沁出油脂,但也沒有達到滴下來的地步。
在材料不足的情況下, 最容易掩蓋騷腥的無疑是麻辣,顏色越來越鮮亮的兔子散發出稍有些沖鼻的、可是又極其吸引人的香味。如果有口薄皮鐵鍋就更好了,文卿一邊調整根據火光調整兔子位置一邊想,搭個竈臺就可以做麻辣兔丁,想一想都口舌生津。
烤好的兔子呈現出誘人的橙紅色,文卿把它取下來,也不嫌棄燙手,抱着就啃了一口兔腿。
鮮嫩是第一感想。
在遊戲裏文卿也經常饞蟲一上來便就地打獵弄喫的,但或許是爲了真實度,遊戲中野生的動物肉質堅實,有嚼勁,相對的也就稍有些老,想喫嫩的就必須獵幼崽。文卿不太獵幼崽,除非是大型動物,因爲幼崽肉少,喫起來不過癮,而且大的會保護幼崽,弄起來也麻煩。
這隻兔子絕對不是幼崽,但它的肉質非常鮮嫩,一口下去竟然還有肉汁浸出來,隨着咬開肉冒出的熱氣衝到舌頭上。
被文卿塞進去的調味料也發揮了作用,輕微的麻香和辣味同時刺激着味蕾,削弱了野生兔肉的腥氣,或者說將這種腥氣轉化爲了鮮味。咀嚼的過程中飽受鍛鍊的腿部肌肉細嫩又嚼勁十足,隨着牙齒的碾壓研磨,被一起吞進口中的調味植物和兔肉混合均勻,舌頭也逐漸習慣了帶刺激性的麻辣,於是另一種清澈的,略微帶着甘甜的氣息包圍了口舌。
那是一種不知名的植物最爲細嫩的莖幹纔有的味道,嚐起來像是不很甜又足夠脆的甘蔗,又像是略帶甜味的薄荷。
這個味道一直都在,只是在最初它負責調和附着於肉質表面的麻辣,直到最後才被食客發覺。
但這並不意味它太清淡,或者它太溫和。兩者相比較是不公平的,它的衝擊力和麻辣不是同一個風格,麻辣像是狂捲風一樣席捲人的感官,卻不夠深入,而這種後味更像是綿密的細雨,打溼每一寸土地,像是喫了一塊薄荷糖,連嗓子眼兒都能感覺到它的清爽。
這時候兔肉已經被嚼碎了,於是才顯露出這種“藕斷絲連”一般的植物,它不僅能討好人的舌頭,還有極脆的細小纖維讓牙齒留戀。
一口肉終於嚥下去了,咬上第二口,又是一個由麻辣開始清甜結束的,喜滋滋的味道輪迴。
文卿說不出話來,只是低着頭猛喫。
在卡瑟加頓山頂他喫的是一種樹上結出來的果子,那上面也只有這玩意兒能食用,跟陳年白米飯似的,總體味道就是沒啥味道,喫起來像是鬆軟的塑料泡沫。
對有一根好舌頭的文卿來說,這纔是他五年裏所經受的最大的折磨。
好在他已經解禁了,從此海闊憑魚躍天高任我飛,愛上哪兒上哪兒,愛喫什麼喫什麼,再想起來他在遊戲中找到的那些美味食材和他發現的優秀調料,他還能找到更美味的食物和更優秀的調料……此生無憾了!
他心滿意足地嚥下最後一口兔肉,因爲舌頭得到滿足和對未來的美好憧憬而容光煥發,火堆映照下碧綠的瞳孔晶亮。
卡瑟加頓山頂的湖泊中清晰地顯出文卿眉眼帶笑的模樣,他舔了舔油乎乎的十指,姿勢十分放鬆,華貴的服飾上鑲嵌的珍寶和繁複的髮絲般的紋路簇擁着他,額前與瞳孔同色的綠寶石作爲點綴也不過是不失顏色。
他讓人心折的俊美面孔上浮現出的甜蜜的飽足,彷彿遠離了世間的一切紛擾。
然後他才用一開始擺在另一邊的枯葉子搓手去油,又凝出一個水球洗乾淨手上的碎屑。
這讓在山頂注視他下山途中一系列行爲的的李哭笑不得:“我就說他是個小孩子!這小鬼下山第一件事就是喫東西!喫個兔子費的心思比練劍還多!”
另一道徐緩的聲音說:“你不是一直誇他只花了五年就到了聖域?”
文卿在卡瑟加頓山住了五年,經過這面湖泊的次數不少,還跳進去洗過澡遊過泳。他沒有注意到李得知他這麼做之後古怪的表情,不過假設他能見到此刻水裏的景象,想必也能明白這面湖泊絕不簡單。
也沒有特別特殊的地方,就是這面湖能夠監控到神眷大陸的任何角落,不過這種景象的顯示是完全隨機的,誰也控制不了。
但根據經驗,每一件顯示過的景象都是足以改變神眷大陸的大事件。
“那是他天賦高,我敢打賭,他就算這五年天天躺着睡大覺也能到聖域,最多劍法沒有現在這麼好。”李說,“他生來就是強者,我教他的不是劍法,我只是讓他看到自己不斷變強的過程。”
“那麼用心?”另一個人說,“你還真是喜歡他。”
李凝視着湖泊,在兜帽下笑了笑:“你會比我更喜歡他。”
“這可真是,”另一個人的語句中這纔有了情緒的起伏,“你評價得這麼高,倒讓我好奇了。”
湖泊中正用泥土掩埋喫剩的骨頭的文卿不斷縮小,視角正在上移,好像感覺到了什麼似的,他抬起頭望過來。湖泊最後的景象定格在一片無邪的碧色裏,而後逐漸轉爲清澈,倒映在水中的,是鬥篷的黑色,和另一種更爲深沉的,森林的色澤。
文卿仰起頭,尋找他剛剛聽到的那一聲鷹啼的主人。
當初練劍的時候他就老覺得聽見這個聲音,不過鷹啼和破空聲很像,而且他也沒看到鷹,所以一直以爲是他自己想多了,結果剛剛又聽到鷹啼,那就絕對不是多想,而是真的有一隻鷹了。
要是別的動物也就算了,那可是鷹,空中霸主,傳說中風神的化身,而風神又是自由之神,嚴格來說吟遊詩人只有信仰這位神靈是受到允許的,畢竟自由和吟遊詩人,一聽就配。
神眷大陸的神就是不在乎信徒。
可別的神雖然一不發展神教,二不宣傳教義,三不強制旁人信教,卻都是有神教有信徒的,換句話說,雖然態度高冷,但你真心信仰神,神也不會將你拒之門外,你也會得到或多或少的好處。
只有自由之神,好清純不做作,宣佈說“凡有自由心靈者皆爲我之信徒”,不許立教,也不許有人公開說信仰自由之神。
換句話說,自由之神纔是對信徒要求最高的一個,他要求自己的信徒只是純粹地信奉自由,而非信奉神靈。
這種信仰沒啥用。信仰自由之神不會有任何屬性加成。
可這個中二的調調……它聽起來酷炫啊!它瀟灑啊!它帥啊!
一個遊戲裏有爲了實力什麼污糟事情都幹得出來的小人,可一個遊戲裏最多的,永遠都是隨便瞎玩兒、想到啥幹啥的無聊人士。
所以信仰自由之神的玩家反而非常多,多到幾乎佔據遊戲人口的三分之一。自由之神不允許人們公開宣佈信仰,人們爲了尋找組織就想方設法地暗示自己的立場,經過長時間的遊戲,從npc所展露出的端倪裏,玩家們得知了“鷹”就是自由之神信徒的標誌。
不管什麼,服飾、紋身、武器,只要有“鷹”的元素,就一定是自由之神的信徒。
又因爲自由之神除了“鷹”作爲標誌以外最爲神祕,連帶着鷹的地位也水漲船高,哪怕是一隻最爲普通的鷹,也沒人敢捕捉。
不過鷹會自己選擇主人,而且他們選擇的無一不是自由之神的信徒。
作爲遊戲裏等級最高的吟遊詩人,文卿當初得到的系統獎勵就是一隻鷹。
他從來沒見過。
那個漂亮的圖標上鷹飛翔在蒼穹,軀體用黑白組成了一種華麗又不失兇猛的紋路,雙翅打開的姿態介乎於打開或是收攏之間。這個力量停頓的姿態讓它的線條格外凌厲瘦削,幾乎有一種陡然的、蒼勁的美。
像一個天下獨醒的大書法家醉後一筆。
多麼孤傲的鷹啊。
文卿抬頭四望。